在中国如何办理与外国人的离婚手续?


在中国办理与外国人的离婚手续,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这两种方式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协议离婚,也就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协议离婚时,双方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材料。内地居民要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而外国人除了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外,还需要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或者有一方不愿意离婚,那么就需要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被告在中国有经常居住地的,也可以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诉讼离婚过程中,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据材料,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受理案件后,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常见的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涉及到一系列的法律程序和要求。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要注意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以便顺利办理离婚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