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离家出走不回,怎么才能离婚?


在这种情况下,有两种途径可以实现离婚,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但鉴于妻子离家出走不回的状况,协议离婚通常难以达成,所以一般会选择诉讼离婚。 首先来了解一下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的共识,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都协商一致,然后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然而,由于妻子离家出走不回,无法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也难以就相关事项进行协商,所以此方式在这种情形下不适用。 接着看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对于妻子离家出走的情况,你可以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妻子失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在法院宣告妻子失踪后,你再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