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出走了该如何起诉离婚?
我和妻子感情不好,她前段时间突然出走,一直联系不上。我现在想和她离婚,但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想了解下在这种妻子出走的情况下,起诉离婚的具体流程和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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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妻子出走后想要起诉离婚,这属于通过诉讼途径来解除婚姻关系。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要明确管辖法院。一般来说,是向被告住所地,也就是妻子的户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妻子离开户籍所在地超过一年,那么可以向原告,也就是你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接着,要准备好起诉所需的材料。主要包括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相关证据等。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事实与理由(说明妻子出走的情况以及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 然后是立案。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法院会对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就会予以立案,并通知你缴纳诉讼费。 立案后,由于妻子出走无法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法院可能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之后进入审理阶段。在审理过程中,你需要向法院提供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比如妻子出走时间较长、双方长期没有联系等情况。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会判决准予离婚。 最后,如果法院判决离婚,会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处理。如果对判决结果不服,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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