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证该如何离婚?


在探讨没有结婚证如何离婚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没有结婚证存在几种不同的情况,不同情况对应的处理方式也有所不同。 第一种情况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虽然没有结婚证,但在法律上被视为合法的婚姻关系。若要离婚,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按照正常的离婚程序进行审理,对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判决。比如,老张和老李在1990年就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具备结婚的实质条件,但没领结婚证,后来他们感情破裂,老张就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受理并处理相关事宜。 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未补办结婚登记的,这种关系在法律上不被认定为婚姻关系,而是同居关系。对于同居关系,双方直接分开即可,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但如果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例如,小王和小李在2000年开始同居,现在要分开,他们对于同居期间购买的房子归属有争议,就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双方的出资情况等因素来进行判决。 第二种情况是结婚证遗失或损毁。如果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会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补领结婚证后,双方就可以按照正常的离婚程序办理离婚,既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比如,小赵和小孙的结婚证不小心丢失了,他们先去婚姻登记机关补领了结婚证,然后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了协议离婚,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相关手续。 总之,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下处理“离婚”问题,要先确定自身的情况,然后依据法律规定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