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出了医疗事故后怎样进行伤残鉴定?

我遭遇了医疗事故,身体受到了伤害,不知道该怎么去做伤残鉴定。是直接找医院,还是找专门的鉴定机构呢?整个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我完全一头雾水,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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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出了医疗事故后进行伤残鉴定,这是确定事故造成伤害程度以及后续赔偿等事宜的重要步骤。下面为你详细介绍伤残鉴定的相关内容。 首先,要明确鉴定机构。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先由当地的市级或县级医学会进行首次鉴定,如果对结果不服,可以申请省级医学会进行再次鉴定。 其次,是申请鉴定的流程。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卫生行政部门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如果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会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再者,关于鉴定所需材料。医疗机构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患者需要提交的材料主要是其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病历资料等。 最后,鉴定专家会依据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别和判定。在鉴定过程中,专家会充分考虑医疗行为是否违反了相关规范,损害后果与医疗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因素,最终作出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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