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遗嘱该如何到公证处办理继承?
家里老人留下了遗嘱,现在涉及到遗产继承,想通过公证处来处理相关事宜。不太清楚具 体要走哪些流程,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也不了解办理过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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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遗嘱并非必须经过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公证只是一种手段,能增强遗嘱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这说明只要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就可以按照遗嘱进行继承。
如果要去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流程如下:
第一步是填写公证申请表,同时向公证机关提交一系列证件和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所遗留财产的产权证明、被继承人生前立的遗嘱原件、当事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以及公证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二步,公证处受理申请后,会全面审查有关公证事项,主要查明被继承人的死亡时间、地点、死因等,遗产的种类范围、数量等,还有被继承人生前是否立有遗嘱。
第三步,审核通过后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单,继承人凭受理通知单办理立案、编号、付费等手续,最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公证费缴纳发票即可领取公证书。
另外,不同类型的遗嘱有不同的法定形式要求。比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等。只有符合这 些法定形式,遗嘱才可能有效。
相关概念: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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