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保证工程质量?


要保证工程质量,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并且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从工程建设的参与主体角度来看,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负有首要责任。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例如,在某大型商业建筑项目中,建设单位如果随意指定不合格的材料供应商,那么工程质量就可能无法得到保障。 勘察、设计单位也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勘察单位提供的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建设工程设计,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如果设计单位没有充分考虑当地的地质条件,设计出的基础结构不合理,就会给工程质量带来严重隐患。 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例如,在房屋建筑施工中,如果施工单位不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混凝土浇筑,就可能导致建筑物结构不稳定。 工程监理单位也起着重要的监督作用。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此外,从工程建设的过程角度来看,工程建设要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一般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阶段。每个阶段都有相应的质量要求和标准。例如,在竣工验收阶段,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等条件。 在材料和设备的使用方面,要保证所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质量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例如,对于钢材、水泥等主要材料,要严格检查其质量证明文件,并进行必要的抽样检验。 最后,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修制度也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措施。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不同类型的建设工程规定了最低保修期限,如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