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是怎么执行的?
我被判了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不太明白这具体要怎么执行。是这两年我不用去坐牢吗?在这两年里我需要做些什么?会不会随时又被收监呢?希望能有专业人士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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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是指被法院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但给予两年的缓刑考验期。在这两年里,如果遵守相关规定,原判的一年有期徒刑就不再执行;若违反规定,就可能会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的一年有期徒刑。 从概念上来说,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不是一种独立的刑罚种类。它是给予犯罪分子一定的考验期,暂时不执行原判刑罚,根据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的表现,再决定是否执行原判刑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要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在这两年的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没有犯新罪,也没有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并且遵守了上述规定,那么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一年有期徒刑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要是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另外,如果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也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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