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拘役和管制该如何解释?

我在看法律相关内容时,看到了拘役和管制这两个词,不太明白它们是什么意思。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它们具体是如何定义的,有什么区别,适用情况又是怎样的。希望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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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拘役管制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拘役和管制都属于我国刑罚体系中的主刑,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拘役是一种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通俗来讲,就是法院判了拘役后,犯罪分子要在一定期限内失去自由,在特定场所接受改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管制则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的刑罚方法。也就是说,被判处管制的人不用在专门场所关押,还是可以在社会中生活,但要遵守一些规定。依据《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一是限制自由的程度不同,拘役是剥夺人身自由,管制是限制人身自由;二是执行场所不同,拘役在拘役所等场所执行,管制是在社会上执行;三是期限不同,拘役期限短,管制期限相对长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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