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已判决但未附带民事后该如何再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当刑事案件已经判决,但在审理过程中没有附带民事诉讼时,当事人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将详细介绍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相关事宜。 首先,我们要明确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的主体和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在刑事判决未附带民事的情况下,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都有权提起民事诉讼。这里的物质损失,是指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接下来是准备起诉材料。原告需要撰写民事起诉状,在起诉状中要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明确具体的诉讼请求,比如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的具体金额等;详细阐述事实和理由,说明犯罪行为给自己造成了哪些损失。同时,要准备好能够证明自己主张的相关证据,如因犯罪行为导致的医疗费用票据、财产损失的评估报告等。 然后是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因犯罪行为引起的民事诉讼,也可以由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在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后,法院会对起诉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会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都有权利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查明事实,依法作出判决。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还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需要注意的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时效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所以,当事人要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避免超过诉讼时效。 总之,刑事已判决但未附带民事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要按照法定程序,准备好相关材料,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