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简单来说,就是在刑事案件的办理过程中,被害人因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了物质损失,从而在刑事诉讼的同时,附带提出要求被告人进行民事赔偿的诉讼。 要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首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里的物质损失,是指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比如,在盗窃案件中,被盗走的财物就是实际损失;而因为财物被盗导致无法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所遭受的合理经济损失,就属于必然遭受的损失。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一般是被害人。如果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例如,被害人在案件中不幸离世,那么他的父母、配偶、子女等近亲属就可以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在提起的时间上,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如果在这之后才发现有应当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况,也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关于提起的方式,既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如果是书面提起,需要提交附带民事起诉状。起诉状中要写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的自然情况,具体的诉讼请求,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相关的证据材料等内容。如果是口头提起,审判人员会对原告人的口头诉讼请求详细询问,并制作笔录,向原告人宣读,原告人确认无误后签名或者盖章。 在准备证据方面,要尽可能收集能够证明被告人犯罪行为以及该行为给自己造成物质损失的证据。比如,因人身伤害产生的医疗费用,要有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发票等;因财产损失的,要有购物发票、评估报告等。 最后,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原告人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这样可以确保在胜诉后,自己的民事赔偿请求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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