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离婚该如何起诉?


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首先,起诉离婚需要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要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住所地就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其次,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主要包括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相关证据材料等。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事实与理由(阐述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和经过)。证据材料则根据自己的诉求来准备,例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协议、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出轨的相关证据等)、关于财产的证据(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等)、关于子女抚养的证据(如孩子的出生证明、学习生活情况证明等)。 然后,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管辖法院,并按照法院的要求缴纳诉讼费用。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在法定时间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等法律文书,安排开庭时间。 在开庭审理阶段,双方当事人需要按时参加庭审,在法庭上进行陈述、举证、质证、辩论等诉讼活动。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解除;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而原告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