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的档案监护人该怎么填?
我家宝宝要填档案了,里面有监护人这一项。我不太清楚该怎么填,是只填父母其中一方,还是双方都要填?填的时候有没有什么具体要求或者需要注意的地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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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填写宝宝档案中的监护人信息时,首先需要明确监护人的法律概念。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对于宝宝而言,一般情况下父母是其法定监护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在正常情况下填写宝宝档案时,如果父母都健在且具有监护能力,通常可以将父母双方的信息都填写上。填写内容一般包括监护人的姓名、与宝宝的关系(父亲或母亲)、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这是为了在需要联系监护人时,能够及时准确地找到相关人员。 如果存在特殊情况,比如父母离异,宝宝跟随一方生活,档案填写时可以主要填写实际履行监护职责一方的信息,但最好也备注上另一方的相关情况。如果父母因为某些原因丧失监护能力,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填写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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