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税务局印花税应税凭证名称该怎么填?
我在使用电子税务局申报印花税时,被应税凭证名称这一项难住了。不清楚该按照什么标准和方式来填写,担心填错影响申报。我对印花税的应税凭证分类也不太了解,希望能知道具体的填写方法和相关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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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应税凭证,简单来说,就是在经济活动里能引起纳税义务产生的各种书面文件。比如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等。在电子税务局填写印花税应税凭证名称时,要依据实际发生的应税行为来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应税凭证类型有明确规定。要是你签订了买卖合同,应税凭证名称就填“买卖合同”;如果是借款合同,那就填“借款合同”。 填写时要注意准确、规范。名称要和实际业务一致,不能随意编造或简化。比如不能把“技术开发合同”写成“技术合同”,因为不同类型的合同对应的印花税税率可能不同。 如果涉及多种应税凭证,要分别填写。例如既签订了租赁合同,又有运输合同,就要在不同行次分别填写“租赁合同”和“运输合同”,并分别计算税额。 若不确定应税凭证名称,可参考《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也可以咨询当地税务机关,以确保填写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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