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应税凭证名称怎么填写?
我在申报印花税时,不知道应税凭证名称该怎么填。我有销售合同、租赁合同等不同类型的凭证,完全不清楚这些在填写印花税时该怎么规范填写应税凭证名称,担心填错了会有问题,希望了解具体的填写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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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应税凭证名称的填写需要遵循一定规则,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应税凭证。应税凭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简单来说,就是那些在经济活动中,涉及到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各种书面凭证。 对于应税凭证名称的填写,要按照实际订立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的具体名称来填。比如,您订立的是销售货物的合同,应税凭证名称就可以填写“销售合同”;如果是房屋租赁合同,那应税凭证名称就写“房屋租赁合同”。这是因为不同类型的应税凭证,对应的印花税税目和税率可能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的规定,应税凭证的具体范围是明确的。合同包括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租赁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等。产权转移书据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据,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转移),股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应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营业账簿则包括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在填写时,要准确、详细地反映凭证的性质和内容。不能笼统填写,比如不能把所有合同都写成“合同”,而要具体到合同类型。这样做不仅符合法律规定,也方便税务机关进行管理和核查。如果填写错误,可能会导致印花税计算错误,进而面临税务风险,比如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等。所以,在填写应税凭证名称时一定要谨慎、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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