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事故如何找证据进行鉴定?

我遭遇了医疗事故,现在想进行鉴定来维护自己权益,但不知道该怎么找相关证据。我不清楚病历、检查报告这些是不是都能作为证据,也不知道还有哪些方面的证据是鉴定时需要的。希望了解找证据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具体方法和要点。
展开 view-more
  • #医疗事故
  • #证据鉴定
  • #病历资料
  • #实物证据
  • #医疗鉴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医疗事故的证据鉴定是一个严谨的过程,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如何寻找相关证据并进行鉴定。 首先,证据的种类是多样的。病历资料是非常重要的证据之一,它涵盖了患者从入院到治疗结束整个过程的详细记录,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这些记录反映了医疗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对于判断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至关重要。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其次,实物证据也不容忽视。比如在医疗过程中使用的药品、医疗器械等。这些实物可以通过封存的方式保留证据,以便后续鉴定其质量是否合格、使用是否正确等情况。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 此外,证人证言也是证据的一种。患者家属、同病房的病友等了解医疗过程的人,他们的证言可以从侧面反映一些情况。在寻找证人时,要注意证人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在收集到相关证据后,接下来就是进行鉴定。患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会根据情况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也可以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