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发生医疗事故后该如何找证据?

我遭遇了医疗事故,但是不知道该从哪些方面找证据来维护自己权益。医院的病历、检查报告这些肯定重要,但除此之外还有啥能当证据呢?我也不清楚收集证据有啥要注意的地方,希望有人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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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发生医疗事故后,寻找相关证据是非常关键的步骤,它对于认定事故责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以下为您介绍一些常见的证据类型以及获取方法。 首先是病历资料。病历是医疗过程的重要记录,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等。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患者可以向医疗机构提出复印或复制的申请,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 其次是实物证据。比如在医疗过程中使用过的药品、血液、医疗器械等。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七条,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医疗机构应当通知提供该血液的采供血机构派员到场。 再者是证人证言。患者可以寻找当时在场的其他患者、家属或者医护人员,请求他们提供所了解的情况。证人证言能够从不同角度反映医疗事故发生的过程和情况。 此外,视听资料也可以作为证据。例如,患者在就医过程中进行的录音、录像等。不过,在收集视听资料时,要注意合法性,不能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最后,患者自身的陈述也是重要的证据之一。患者要尽可能详细、准确地回忆和记录医疗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症状等信息。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患者要注意保存好证据的原始载体,避免证据的损坏、丢失或者篡改。同时,要及时收集证据,防止证据因时间推移而灭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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