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该如何办理?
我和另一半感情破裂,决定离婚。但我们都不太清楚办理离婚证的具体流程和要求,担心会因为不了解而耽误时间或者办错手续。想知道办理离婚证要走哪些程序,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展开


办理离婚证一般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首先是申请。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申请时,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接着是受理。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查看是否齐全、真实有效,同时也会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进行审核,确保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且符合法律规定。 然后进入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最后是审查和登记(发证)。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审查无误后,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自此,双方的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