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价过高时如何要回工程款?


在定价过高的情况下想要回工程款,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概念。工程款指的是在建设工程中,发包方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给承包方的款项,包括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等。而定价过高可能涉及到显失公平的情况。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所以,如果定价过高属于显失公平的情况,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第一步,你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你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工程预算书、市场价格行情资料、双方的沟通记录等,向对方说明定价过高的不合理之处,争取达成一致意见,按照合理的价格结算工程款。这是最便捷、成本最低的解决方式。 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考虑申请仲裁。前提是你与对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仲裁具有高效、保密等特点。你需要向约定的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仲裁机构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若没有仲裁约定,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你要撰写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即要求按照合理价格结算工程款,并要求对方返还多支付的部分。同时,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法院会依法进行审理,经过开庭、质证、辩论等程序后作出判决。 在整个过程中,证据的收集和保存非常重要。你要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一般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所以,一旦发现定价过高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避免超过诉讼时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