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多久?

我打算租个房子住,房东说可以签长期合同,但我不知道根据民法典,租赁期限最长能签多久。要是签的合同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会不会有问题?我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避免之后出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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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里,租赁期限是有明确规定的。简单来说,租赁就是一方把自己的物品或房屋等交给另一方使用,另一方支付租金的行为。而对于租赁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这意味着,当你和别人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约定的租赁时间最长只能是20年。比如说,你和房东签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上写租赁期限是25年,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其中的20年是有效的,而超出的那5年是无效的。 同时,该条法律还规定:“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也就是说,当20年的租赁期限到了之后,如果你还想继续租,你和房东可以再签合同续租。不过,新合同里约定的租赁期限从续订合同那天开始算,同样不能超过20年。 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平衡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的利益。对于出租人来说,长时间把物品或房屋租出去,可能会面临很多不确定因素,比如物品折旧、市场价格波动等;对于承租人来说,过长的租赁期限也可能会限制其选择。所以法律明确了20年的上限,让双方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进行租赁活动,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的稳定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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