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拆迁安置房产权证如何办理?

我家的房子拆迁后分了套安置房,现在想办理产权证,但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也不清楚办理过程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会不会很麻烦。希望了解一下拆迁安置房产权证办理的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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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置房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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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简单来说,就是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办理拆迁安置房的产权证,对保障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首先,要了解办理产权证的主体。一般情况下,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办理工作由拆迁人或被拆迁人向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这里的拆迁人通常是负责拆迁项目的相关单位,被拆迁人就是原来房屋被拆除的业主。 在办理之前,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拆迁安置房,主要包括:安置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房屋交付证明、被拆迁人的身份证明、初始登记证或总证等。这些材料是办理产权证的基础,每一项都不可或缺。 接下来是办理的具体流程。第一步是初始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这一步通常由拆迁人完成,他们要把相关资料提交给主管部门进行初始登记。第二步,被拆迁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查看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如果材料存在问题,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或修改。第三步,实地查看。登记机构可能会对房屋进行实地查看,核实房屋的实际情况与申请材料是否一致。第四步,缴纳相关税费。办理产权证需要缴纳契税、印花税等税费,具体的税费标准根据当地政策和房屋情况而定。缴纳税费后,会获得相应的完税证明。最后一步,登记发证。经过审核和实地查看,并且缴纳完税费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将房屋的相关信息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上,并向申请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拆迁安置房产权证办理政策和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有些地方可能会对拆迁安置房的上市交易有一定的限制,比如规定在一定年限内不得转让等。所以,在办理产权证之前,最好先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政策和要求。同时,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准备好材料,积极配合登记机构的工作,这样才能顺利办理好拆迁安置房的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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