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一般有两种方式,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这两种方式的办理手续有所不同。 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的共识,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协议离婚的具体手续如下:首先,夫妻双方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在规定时间内,双方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审查通过后,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的手续一般是这样的:首先是起诉阶段,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中应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答辩。然后进入审理阶段,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理,包括调解和开庭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双方需要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最后是判决阶段,如果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会判决准予离婚;如果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会判决不准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