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协议离婚该怎么做,需要哪些手续?

我和另一半打算和平分手,选择协议离婚。但我们都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做,要走哪些流程、准备什么手续。担心遗漏了重要步骤,影响离婚进程,所以想详细了解下协议离婚的具体做法和所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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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通过行政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也就是说,夫妻双方要先对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其次,在签订好离婚协议后,要进入离婚冷静期。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最后,冷静期届满后,双方要在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总的来说,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先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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