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行贿罪该如何取证呢?


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在面对单位行贿罪如何取证的问题时,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了解证据的类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以及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在单位行贿罪的取证过程中,这些类型的证据都可能起到关键作用。 对于物证和书证的收集,这是较为基础和重要的环节。比如,单位的财务账目是重要的书证。行贿的资金往往会在财务记录中留下痕迹,可能表现为虚假的支出项目、不合理的资金流向等。像以“咨询费”“服务费”等名义支出的款项,如果实际上是用于行贿,那么这些账目记录就可能成为有力的证据。此外,行贿时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书面文件,也可能包含与行贿相关的信息。这些文件可以证明行贿行为的存在以及行贿的金额、目的等重要内容。 证人证言也是不可或缺的证据。单位内部的员工,尤其是参与行贿决策、执行行贿行为的人员,他们的证言对于查明案件事实至关重要。这些证人可以详细描述行贿的具体过程,包括行贿的时间、地点、对象、行贿的方式等。例如,负责送钱的员工可以讲述自己是如何将钱交给受贿人的,受贿人当时的反应等情况。同时,与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外部人员,如受贿人的同事、朋友等,如果他们了解相关情况,其证言也可能对案件有所帮助。 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在现代社会中也越来越重要。在一些情况下,行贿过程可能被监控摄像头记录下来,或者行贿双方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沟通,这些电子数据都可以作为证据。比如,行贿者与受贿者之间关于行贿事宜的短信聊天记录,能够清晰地反映出双方的意图和行贿的具体安排。 需要注意的是,取证必须依法进行。根据法律规定,严禁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在自行收集证据时,要确保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取证手段不合法而导致证据无效。 如果发现单位存在行贿的嫌疑,也可以向司法机关报案,由司法机关依法进行侦查。司法机关具有专业的侦查手段和权力,能够更全面、合法地收集证据。他们可以对单位的财务进行审计,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等,以查明案件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