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殴时怎样能让自己获得较轻的判决?


在互殴案件中,若想让自己获得较轻的判决,可从以下多个方面努力。 首先,主动投案自首是一个重要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主动投案表明了犯罪嫌疑人对自己行为的认识和悔悟态度,也节省了司法机关的办案资源,所以法律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 其次,如实坦白也是关键。即使没有自动投案,但在司法机关询问、传讯或者采取强制措施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也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如实坦白自己在互殴中的行为和情节,不隐瞒、不编造,有助于司法机关准确认定事实和情节,从而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再者,积极赔偿受害者损失也会对量刑产生积极影响。互殴往往会造成他人身体伤害和财产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积极赔偿受害者,弥补其损失,取得受害者的谅解,在法院量刑时通常会被视为悔罪表现良好,从而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另外,若有立功表现,也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互殴案件中,如果能揭发其他犯罪行为或者协助司法机关侦破其他案件,属于立功行为,法院会在量刑时予以考量。 最后,证明自己在互殴中有正当防卫情节也很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互殴中,如果能证明自己的行为是在合理限度内进行的正当防卫,对于量刑也会有很大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