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怎么办手续?


办理二类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手续涉及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申请条件。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贮存场所;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贮存条件,全部委托其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贮存的可以不设立库房;具有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具备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专业指导、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能力,或者约定由相关机构提供技术支持。这些条件是开展经营活动并申请许可证的基础。 接着是申请材料。申请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需要提交备案申请表、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经营设施、设备目录、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和功能说明(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自行建立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用于记录企业经营过程、质量控制等方面信息的,需要提供)。而申请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的,除了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交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自查报告、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等。 然后是办理流程。对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经营企业在网上提交备案材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当场发放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对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经营企业先在网上提交申请材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受理后会进行现场核查,对企业的经营场所、设施设备、质量管理制度等进行实地检查。经审查符合规定的,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给《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不符合规定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说明理由。 相关法律依据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申请经营许可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条件的有关资料。受理经营许可申请的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核查,并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并发给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由经营企业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备案。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资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备案有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