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了如何把钱要回来?

我刚离婚,现在发现有些钱的处理不太对,心里觉得很不踏实。比如之前有些共同财产,对方好像私自处理了。还有离婚协议里约定对方给我的一笔钱,到现在也没给。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把这些钱要回来呢?有没有具体的办法和流程?
展开 view-more
  • #离婚财产
  • #财产追回
  • #夫妻财产
  • #离婚协议
  • #证据收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后想要把钱要回来,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像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是这些共同财产被一方不合理处分了,比如私自转移、变卖等,那么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该财产并追回属于自己的部分。这个时候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像转账记录、银行流水、财产购置合同等,以此来证明款项的归属。这是依据《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其次,如果是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款项。若离婚协议明确约定了一方需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款项,但对方却没有履行,那么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对方主张权利,要求其履行支付义务。要是对方拒绝履行,那么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向法院起诉时,要提交离婚协议等相关证据,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再者,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一方在离婚时处分了本不应处分的财产,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该处分行为,并追回相应款项。不过要注意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般为三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比如,一方以虚假承诺诱使另一方在离婚时放弃了应得财产,事后发现被骗,就可以在时效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另外,如果是离婚后给对方的钱,要根据给钱的性质来判断能否要回。比如是彩礼,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虽然办了手续但确实未曾共同生活,给彩礼的一方是能够要求对方返还的。要是钱是赠与性质并且已经交付了,通常就很难要回来了,不过要是存在受欺诈、胁迫之类的情况,那么可以在一年内到法院去申请撤销赠与。总之,在整个过程中,要尽量收集和保留好相关证据,以增加胜诉的可能性。如果情况比较复杂,也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