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离婚时如何争取更多利益?


在家庭暴力的背景下离婚并争取更多利益,是许多受害者关注的重要问题。以下从几个关键方面为你详细阐述可行的途径和法律依据。 首先,在证据收集方面,这是至关重要的一步。当遭遇家庭暴力时,第一时间要报警。警方出警后会有相应的出警记录,这是非常关键的官方证据。例如,警方会记录现场的情况、双方的陈述等。同时,去医院就诊也是必要的,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等能证明你受到伤害的程度。此外,还可以收集其他相关证据,比如现场的照片、视频,邻居的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可以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这些证据经查证属实,都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其次,在财产分割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为家庭暴力的实施方属于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法院通常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也就是受害者一方。所以,受害者可以要求适当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再者,关于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因此,作为遭受家庭暴力的一方,有权在离婚时向对方提出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因家庭暴力导致的身体伤害所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精神损害赔偿则是对受害者精神上所遭受的痛苦进行的赔偿。 最后,在子女抚养权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由于家庭暴力对孩子的成长可能会造成不良影响,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通常会考虑这一因素,更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无暴力行为的一方,以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 总之,在家庭暴力离婚案件中,受害者要及时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取在财产分割、损害赔偿和子女抚养权等方面获得更多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