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子结婚前买婚后一起还贷款,离婚时该怎么算?

我和配偶在结婚前一方买了房,婚后我们一起还贷款,现在打算离婚,不知道这套房子该怎么分配,房贷又该怎么处理,以及有没有相关法律依据能保障自己的权益,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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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对于房子结婚前买婚后一起还贷款,离婚时的计算方式,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若夫妻双方能够就房产分割问题达成共识,那么按照双方的约定进行处理即可。 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法院通常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裁决。一般来说,不动产的所有权会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的名下,法院会将该不动产判给产权登记的一方所有,而尚未偿还完毕的贷款,也将视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至于双方在婚后共同偿还贷款所支付的款项以及与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则应当由产权登记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比如,总房款100万,婚后共同还贷20万,房产增值到150万,那么在计算补偿时,需要先算出共同还贷部分占总房款的比例(20÷100 = 20%),房产增值部分为50万,对应的增值部分为50×20% = 10万,所以产权登记一方应补偿另一方20 + 10 = 30万。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房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由房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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