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后该怎么分?
我和配偶准备离婚,涉及到婚前买的房子分割问题。这套房子是一方婚前买的,但婚后有一起还房贷的情况。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房产到底该怎么分,是按出资比例分还是有其他的分割方式,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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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买的房子在离婚后的分割情况,需要根据不同情形来确定: 首先,如果是一方在结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且房产登记在该方名下,这种情况下,该房产通常被认定为购买方的个人财产。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甲在结婚前用自己的积蓄全款买了一套房,登记在自己名下,离婚时,这套房就归甲所有。 其次,若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法院一般会判决房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房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同时,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房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比如,乙婚前贷款买了房,婚后和配偶一起还房贷,离婚时,房子一般归乙,但乙需要补偿配偶共同还贷部分以及相应的房产增值部分。 最后,如果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不论房产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例如,丙和丁在婚前共同出资买了一套房,离婚时,这套房就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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