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刑事拘留后怎么能出来?

我家人被刑事拘留了,我特别着急,想让他赶紧出来。但我对法律不太懂,不知道在刑事拘留的情况下,通过什么办法能让他出来,是满足什么条件还是走什么程序呢?想了解具体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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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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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如果想要从刑事拘留中出来,主要有以下几种常见途径。 第一种是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需要逮捕,并直接释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也就是说,如果经过讯问,公安机关发现被拘留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就会释放被拘留人。 第二种是申请取保候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会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第三种是被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总之,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来争取被拘留人能够尽快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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