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调解具有强制力吗

我遭遇了一起交通事故,交警进行了调解。现在对方好像不太想按调解的内容履行,我就想知道,这个交通事故调解有没有强制力啊?要是对方不执行,我该咋办?我就是想弄清楚这调解到底有没有约束对方必须去做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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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调解一般是没有强制力的。 首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调解权,是以事故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共同书面申请为存在条件的。也就是说,不是交警想调解就能调解,得你们双方都同意才行。 其次,当事人是否参与、接受办案交警的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调解,完全由当事人自行决定。就算不参与、不接受调解,也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就表明,如果对方不履行调解内容,你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另外,虽然一般的交通事故调解没有强制力,但要是经过人民法院确认的调解协议,那就具有法律效力了。其法律效力体现在确定当事人间民事法律关系、结束诉讼以及强制执行等方面。 相关概念: 交通事故调解: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为解决纠纷,在有关部门(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等)主持下,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等问题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的过程。 民事赔偿调解权:指相关部门对交通事故中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的权力 。 调解书:是在调解成功后,由相关部门或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具有一定法律意义的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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