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假释该怎么处理?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假释的概念。假释就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对于聚众斗殴罪的犯罪分子申请假释,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条件。该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不过,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在聚众斗殴案件中,如果犯罪分子有持械等严重情节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等情况,就可能不适用假释。 具体的处理流程如下:第一步是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这里的执行机关,一般就是犯罪分子服刑的监狱等场所。监狱会对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的表现进行综合评估,包括遵守监规纪律、参加劳动改造、接受思想教育等方面。只有认为犯罪分子符合假释条件的,才会提出建议书。 第二步,人民法院在收到建议书后,会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合议庭会对犯罪分子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审查,比如查看其服刑期间的表现记录、悔罪态度等。如果犯罪分子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人民法院才会裁定予以假释。这个过程是非常严谨的,目的就是确保假释的适用是恰当的,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另外,犯罪分子在假释期间也不是完全自由的,需要遵守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四条,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如果违反这些规定,可能会被撤销假释,重新收监执行剩余刑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