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再犯如何判缓刑?


在探讨诈骗再犯如何判缓刑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首先是“再犯”,再犯指的是犯罪人在一定时间内再次实施犯罪的情况。其中,有一个特定的概念叫“累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第六十六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而缓刑,简单来说,就是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对于诈骗再犯而言,如果属于累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也就是说,如果是累犯身份的诈骗再犯,基本没有被判缓刑的可能。但如果不属于累犯范畴的再犯,想要争取缓刑,就需要从《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入手。 在犯罪情节方面,需要证明本次诈骗犯罪的手段、金额、造成的后果等相对较轻。比如诈骗金额较小,没有造成被害人严重的经济损失或精神伤害等。有悔罪表现则体现在犯罪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退赃退赔,向被害人赔礼道歉等方面。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可以通过犯罪人的一贯表现、犯罪后的态度等综合判断。例如,犯罪人在之前的犯罪改造过程中表现良好,此次犯罪是因为一些特殊的、偶然的原因导致等。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通常会由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评估,包括社区居民的意见、犯罪人在社区的表现等。 在实际的司法程序中,犯罪人及其家属可以通过委托律师,收集和整理能够证明符合缓刑条件的相关证据材料,在法庭上向法官提出缓刑的请求,并进行充分的辩护。法官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最终决定是否对诈骗再犯适用缓刑。总之,诈骗再犯争取缓刑是一个复杂且需要满足严格条件的过程,需要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努力争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