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专用发票税钱已交,发现开错了如何把钱返回?

我之前开了一张专用发票,税钱也交了,后来才发现发票开错了。现在不知道该怎么操作才能把交的税钱要回来,我担心流程很复杂,自己搞不清楚,想问问有没有比较明确的办法能让税钱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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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票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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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专用发票税钱已交但发现开错,想要把钱返回,主要涉及发票冲红和申请退税两个关键步骤。 首先要了解发票冲红的概念,它其实就是对之前开具错误的发票进行纠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对于专用发票开错这种情况,如果是当月发现错误,可直接在开票系统中将该发票作废;若跨月了,就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具体操作是,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完成发票冲红后,接下来就是申请退税。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需要准备好相关资料,如填写退税申请表、原完税凭证复印件、红字发票等,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税务机关会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就会按照规定程序将税款退还给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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