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怎么领取工伤赔偿金?

我之前在工作时受了伤,被认定为工伤。现在想知道该怎么去拿工伤赔偿金,具体有哪些流程和需要注意的地方呢?不太清楚这方面的事情,担心自己会遗漏什么步骤,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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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领取工伤赔偿金,一般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是申请工伤认定。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其次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赔偿标准的重要依据,分为十个伤残等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 最后是申领赔偿。在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就可以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赔偿。所需材料一般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医疗费用发票、病历等。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大部分赔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那么相关赔偿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例如,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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