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费怎样书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前段时间我因为意外受伤,导致一段时间无法工作,现在涉及到误工费赔偿需要写相关证明。但我不太清楚该怎么写才能有效,担心写得不对影响赔偿。想了解具体在书写误工费证明时,内容格式上有哪些要求,怎样才能保证它在法律上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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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证明要想有效,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且包含关键内容。 首先,开具主体很重要,一般由受伤人员的用人单位开具。 从内容方面来说,通常要把事故发生前三个月的工资表复印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果能盖上单位财务章则更好。这是为了证明你的收入情况。 同时,单位还需要出具一份书面证明。这份证明里要写明你的身份信息,也就是证明你在该单位工作;明确你的平均月工资是多少;说明你因本次事故多长时间没上班。最后,这份书面证明要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法律依据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按照这样的要求和格式书写的误工费证明,在法律上才更有可能被认可。 相关概念: 误工费:简单说就是因为受伤没办法工作,导致收入减少的这部分损失。 定残日:就是对伤者的伤残情况进行评定,确定伤残等级的日期。在涉及误工费计算时,如果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以计算到定残日前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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