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的房子买卖时出让金由谁交税?
我有套划拨土地上的房子准备卖,听说买卖时要交出让金,但不清楚这出让金该我交还是买家交。我问了些人,说法都不一样,有人说卖家交,有人说买家交。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这个出让金到底该谁来承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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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划拨土地上的房子进行买卖时,土地出让金的缴纳问题是大家比较关注的。首先解释一下土地出让金,它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简单来说就是使用国有土地需要支付的费用。 关于划拨的房子买卖时出让金由谁交税,其实并没有绝对统一的规定。在实际操作中,主要依据买卖双方的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所以,如果买卖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土地出让金由哪一方缴纳,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要是双方没有在合同中约定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方,一般情况下,从法律原理和相关规定来看,划拨土地变为出让土地是原土地使用者的义务。因为划拨土地是国家无偿提供给使用者的,当要进行买卖等交易转变土地性质时,原土地使用者有责任完善土地出让手续并缴纳出让金。不过在房地产交易市场的实际情况中,也存在买家为了促成交易而承担出让金的情况。所以,具体由谁交税,既要参考法律规定,也要结合实际交易中的约定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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