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户时才发现要交土地出让金怎么办?
我买了套二手房准备过户,办理手续时被告知要交土地出让金。我之前根本不知道有这笔费用,合同里也没提。现在卖家不想承担,让我出,我觉得不合理。我该怎么办,这笔钱到底该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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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手房交易过户时发现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这是一个在实践中较为常见的问题。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土地出让金的概念。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简单来说,就是使用国有土地需要支付给国家的费用。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也就是说,如果该房屋所占用土地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在转让时一般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对于土地出让金由谁承担的问题,关键要看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约定。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土地出让金的承担方,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例如合同约定由卖家承担,卖家就有义务支付这笔费用;若约定由买家承担,买家就需要缴纳。 要是合同中没有对土地出让金的承担作出约定,通常情况下,如果土地性质是划拨地转为出让地,在没有特别约定时,由受让方也就是买家承担土地出让金的情况较为常见。但如果卖家在交易过程中故意隐瞒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这一重要信息,导致买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交易,买家可以依据《民法典》中关于欺诈等相关规定,要求卖家承担一定的责任。买家可以与卖家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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