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财产分割纠纷该怎么处理?


在处理同居财产分割纠纷时,首先我们要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不同,婚姻关系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全面保护,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律的直接调整。 同居期间的财产,主要是指两人在共同生活期间所获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对于这些财产的处理,一般按照共有财产来对待。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是指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则是共有人对全部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的所有权。 在实际处理同居财产分割纠纷时,第一步是要确定哪些财产属于同居期间的共有财产。通常情况下,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车辆等,以及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都属于共有财产的范畴。例如,两人一起出资付首付并共同偿还房贷的房屋,就属于共有财产。 对于共有财产的分割,首先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按照协商的结果进行分割即可。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尊重双方的意愿。 若协商不成,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处理。一般会考虑双方的出资比例、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如果能够证明是一方出资购买的财产,且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通常会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例如,一方独自出资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车辆,应归该方所有。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这为我们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同居财产分割纠纷提供了依据。 总之,处理同居财产分割纠纷时,要明确财产的性质和归属,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寻求法律途径,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