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外观专利侵权该如何办理手续?


当被告外观专利侵权时,以下是需要办理的手续及相关法律说明: 首先是收到起诉状阶段。一旦收到法院送达的原告起诉状副本,这就意味着你正式成为被告卷入了外观专利侵权的诉讼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需要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你在这个阶段要仔细阅读起诉状内容,明确原告的诉求和主张的事实理由。 接下来是证据收集阶段。你要积极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一方面可以收集证明自己没有侵权的证据,比如产品的研发时间、设计思路、使用的技术等,以此来证明自己的产品有独立的设计来源,并非抄袭原告的外观设计。另一方面,还可以收集证明原告专利无效的证据,例如该外观设计在申请日前已经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在国内公开使用过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专利权人、利害关系人或者被控侵权人也可以主动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 然后是答辩和反诉阶段。根据收集到的证据,撰写答辩状并提交给法院。答辩状要针对原告的指控进行有理有据的反驳。如果有足够的证据,你还可以考虑向法院提出反诉,请求宣告原告的专利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最后是参加庭审阶段。按照法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庭审。在庭审过程中,要遵守法庭纪律,尊重法官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真听取原告的陈述和主张,积极进行质证和辩论,充分阐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庭审结束后,等待法院的判决。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