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我和另一半感情破裂,打算离婚,但是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去办理离婚手续。是要去法院,还是去民政局?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整个流程是怎样的?希望能有专业人士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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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手续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办理离婚手续主要有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以下为您分别介绍: 协议离婚,也就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情况。这种方式相对简便、快捷,能在较短时间内结束婚姻关系,并且程序相对简单,夫妻双方可以自主协商各项事宜,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其具体办理流程如下:首先,夫妻双方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明确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重要问题的处理方式。然后,双方需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则适用于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虽然都同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等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的流程大致如下:第一步是起诉,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中需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内容。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予以立案。第二步是审理,法院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不同意离婚,原告也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通常不会判决离婚。但在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总之,办理离婚手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在整个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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