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债务在法律上应该如何处理?


在处理离婚债务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债务的性质,即该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因为不同性质的债务在处理方式上有很大区别。 夫妻共同债务指的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家庭的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夫妻一起花的钱或者一起决定要借的钱。比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借的钱,或者一方签字但另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又或者是一方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一般情况下,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而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则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的债务,或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并且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比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对于个人债务,通常由负债的一方独自承担偿还责任。 在实际处理离婚债务问题时,还需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例如,如果要证明某笔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需要提供借条、转账记录、消费凭证等证据,以证明该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双方有共同举债的意思表示。如果要证明是个人债务,则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此外,如果在离婚时双方对债务的处理达成了协议,该协议只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如果债权人不知道夫妻之间的债务分担协议,仍然可以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偿还债务后,承担了超过自己应承担份额的一方,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追偿。总之,离婚债务的处理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