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购房者发现一房二卖该如何处理?

我买了套房子,付了钱之后才发现开发商把这房子又卖给别人了。我现在特别着急,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自己的权益能不能得到保障,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这种一房二卖的情况,购房者有哪些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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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房二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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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地产交易中,一房二卖是指开发商或卖方将同一套房屋先后卖给两个不同的购房者的行为。这对于购房者来说是一种严重的权益侵害,那么当购房者发现一房二卖时应该如何处理呢?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房二卖行为的性质。从法律角度来看,一房二卖可能涉及民事违约甚至刑事诈骗。在民事层面,卖方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后,就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如果卖方又将该房屋卖给他人,这就违反了与前一购房者签订的合同,构成违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购房者发现一房二卖时,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一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如果房屋尚未过户给其他购房者,且房屋具备交付条件,购房者可以请求法院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将房屋过户给自己。这需要购房者证明自己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如支付了购房款等。 二是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如果房屋已经过户给其他购房者,导致原购房者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那么原购房者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卖方根本违约为由解除合同。同时,根据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要求卖方赔偿因违约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直接损失如已支付的购房款、利息、中介费等,可得利益损失如房屋差价等。 三是追究卖方的惩罚性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所以,购房者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卖方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此外,如果卖方的一房二卖行为构成诈骗,购房者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处理一房二卖问题时,购房者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以便在维护自己权益时能够提供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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