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遭遇房地产诈骗该如何处理?


如果买房时遭遇房地产诈骗,不用过于慌张,以下为您提供专业的应对方法和法律依据。 首先,要明确自己享有的权利。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比如开发商故意隐瞒房屋真实情况,让您做出错误购房决定,您就有这个权利。 其次,采取具体的行动。第一,收集证据,像交易记录、通信记录、合同、邮件、短信、电话记录等所有与此次买房交易相关的证据都要收集好,确保其完整性和真实性,这些证据在后续维权中至关重要。第二,尝试和相关方沟通,要是被房产中介骗了,就与房产中介沟通,详细说明被骗情况并要求给出解决方案,同时记录好沟通的时间、地点、内容等细节;若是开发商欺诈,也可先与开发商协商。第三,如果沟通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比如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消费者保护机构、房地产行业协会等,提供收集好的证据,让他们介入调查。第四,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权之诉。一旦法院或仲裁机构判定欺诈成立,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购房者应将所购房屋归还给开发商,开发商要全额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利息款项,并且承担不超过已付款项一倍金额的赔偿责任。 另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时有一些情形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请求返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比如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等情况。 相关概念: 撤销权之诉:就是受欺诈方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因欺诈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诉讼。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 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