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名义起诉再审该如何处理?


在司法实践中,冒用他人名义起诉再审是一种严重干扰司法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处理方式和法律依据。 首先,要明确冒用他人名义起诉再审的行为本质。简单来说,这就是在没有得到他人授权的情况下,以他人的身份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这违背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即每个人都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参与法律诉讼。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明确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等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冒用他人名义起诉再审可以被视为伪造授权、妨碍司法秩序的行为,法院有权依据此条法律进行相应处罚。 当发现有人冒用自己名义起诉再审时,被冒用者应及时向法院提出异议。法院在接到异议后,会对案件进行审查核实。如果经审查确认存在冒用行为,法院会裁定驳回再审申请。因为再审申请必须是基于当事人真实的意愿和合法的授权。 此外,被冒用者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冒用他人名义的行为可能构成对他人姓名权、名誉权等权利的侵犯。被冒用者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如果冒用行为给被冒用者造成了经济损失,如因参与诉讼而产生的律师费、差旅费等,侵权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如果冒用他人名义起诉再审的行为情节严重,还可能触犯刑法。例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冒用他人名义起诉再审骗取财物的,可能构成诈骗罪;伪造、变造授权委托书等诉讼材料的,可能构成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或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等。对于这些犯罪行为,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冒用他人名义起诉再审是不被法律允许的行为。被冒用者应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司法机关也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冒用者进行相应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