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医院误诊该怎么处理好?


当遭遇医院误诊的情况,以下是一系列可以采取的处理步骤,并且这些步骤都有相应的法律依据作为支撑。 首先,要及时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证据是处理误诊问题的关键。病历资料是非常重要的证据之一,它记录了患者的病情、诊断过程、治疗方法等信息。患者有权要求医院提供病历复印件,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此外,检查报告、诊断证明、缴费凭证等也都要妥善保存,这些都能证明误诊的发生以及自己的损失情况。 接着,可以与医院进行沟通协商。发现误诊后,第一时间与医院相关部门联系,如医务科等,将误诊的情况和自己的诉求告知医院。在沟通时,要保持冷静和理性,通过协商的方式,看医院是否愿意承认误诊并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比如退还医疗费用、给予一定的补偿等。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最好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如果与医院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通过鉴定,可以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医院的责任程度。 若鉴定结果认定为医疗事故,但医院仍然不愿意承担责任,患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在诉讼过程中,要向法院提交之前收集的证据,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可能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总之,被医院误诊后,要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处理,以保障自己的权益得到应有的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