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上姓名不符该如何处理?


如果欠条上姓名不符,首先要明确债权人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欠条上的名字和身份证上的是同一人。 如果欠条名字是欠款人的曾用名、小名等情况,可通过欠款人所在派出所、居(村)委会出具证明,证实是同一人。要是有见证人在场,出借人可以找见证人作证。若没有见证人,欠款人又不承认借贷关系,债权人可申请笔迹鉴定,来证明欠条签名出自欠款人之手,以此证明欠条的真实性、关联性 。 从法律程序的角度来看,若双方协议尚未生效,当事人可以作废该协议,重新订立欠条。若欠条已生效,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姓名。要是双方无法就变更姓名协商一致,可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出,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当决定通过诉讼解决时,要注意起诉必须符合一定条件。《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概念: 曾用名:指一个人曾经使用过的正式名字。 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字迹与绘画中的反映,来鉴别书写人的专门技术。 调解:是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在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有关组织主持下,自愿进行协商,通过教育疏导,促成各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办法。 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