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销项税时,进项税额该怎么处理?
我公司目前处于没有销项税的情况,但有进项税额。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这些进项税额要怎么处理才符合法律规定,是可以留到以后抵扣,还是有其他的处理办法呢?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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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无销项税时进项税额如何处理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销项税和进项税的概念。销项税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而进项税则是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当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没有销项税,但存在进项税额时,根据我国相关税收法律规定,进项税额一般有以下处理方式。首先,最常见的是留抵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也就是说,当企业本期没有足够的销项税来抵扣进项税时,这些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可以留到以后有销项税的期间再进行抵扣。 对于一些符合条件的特定行业企业,还可以申请留抵退税。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等相关规定,同时符合一定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这里的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税务部门申请将增量留抵税额予以退还。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要准确核算进项税额,保存好相关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如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以确保在后续处理进项税额时能够有合法有效的依据。同时,要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纳税申报和资料报送,遵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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