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医疗过失要如何处理才好?
我遭遇了重大医疗过失的情况,现在不知道该从哪里入手去处理这件事。是直接和医院协商,还是需要走法律途径呢?我担心自己处理不好会让自己的权益受损,想了解一下处理重大医疗过失的正确流程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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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医疗过失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并且损害程度较为严重的情况。 当遇到重大医疗过失时,首先可以选择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过程中,患者及家属要保持冷静,明确自己的诉求,例如合理的赔偿金额、后续的治疗方案等。同时,要注意收集和保留与医疗过失相关的证据,比如病历、检查报告、缴费凭证等。这些证据在协商以及后续可能的法律程序中都非常重要。 如果协商无法达成满意的结果,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若调解也不成功,那么就可以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患者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来进行审理和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会根据医疗过失的程度、患者的损害后果等因素来确定医疗机构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总之,处理重大医疗过失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并且要充分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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